手拉葫蘆安全規則??????????????
一、?范圍
??標準規定了手拉葫蘆的設計 使用 維護和保養規則 以及主要零部件的報廢標準本標準適用于起重量為 0.5~20t 一般用途的正齒輪傳動機構手拉葫蘆 其他結構型式的手拉葫蘆亦應參照使用
二、?引用標準
? ?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 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本標準出版時 所示版本均為有效 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 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JB/T 7334—1994 手拉葫蘆
三、?一般規則
? ? ? 1.每臺產品必須附有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 生產許可證標記和產品合格證
? ? ? 2.?產品應有清晰 耐久的標牌
? ? ? 3.嚴禁超負荷起吊或斜吊 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
? ? ? 4.懸掛手拉葫蘆的支承點必須牢固 穩定
? ? ? 5.吊掛 捆綁用鋼絲繩和鏈條的安全系數應不小于 6
? ? ? 6.嚴禁將下吊鉤回扣到起重鏈條上起吊重物
? ? ? 7.不允許拋擲手拉葫蘆
? ? ? 8.用戶不得改動產品的原設計
? ? ? 9.更換的零部件必須達到原設計要求
四、使用規則
? ? ? 1.?起吊前的檢查
? ? ? 1. 1 各機件必須完好無損 傳動部分及起重鏈條潤滑良好 空運轉正。
? ? ? 1. 2 不允許用吊鉤鉤尖鉤掛重物
? ? ? 1. 3 起重鏈條不得扭轉和打結 雙行鏈手拉葫蘆的下吊鉤組件不得翻轉
? ? ? 1. 4 吊鉤應在重物重心的鉛垂線上 嚴防重物傾斜 翻轉
? ? ??2.?操作
? ? ? 2. 1 操作時應首先試吊 當重物離地后 如運轉正常 制動可靠 方可繼續起吊
? ? ? 2. 2 作業時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 也不得將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離開現場
? ? ? 2. 3 起吊過程中 嚴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
? ? ? 2. 4 不得使用非手動驅動方式起吊重物 發現拉不動時 不得增加拉力 要立即停止使用 檢查重物是否與其他物件牽連 重物重量是否超過了額定起重量 葫蘆機件有無損壞等
??2. 5 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離不得超過規定的起升高度 以防損壞機件
? ? ? 2. 6 嚴禁用 2 臺及 2 臺以上手拉葫蘆同時起吊重物
五、維護和保養規則
? ? ? 1.?日常檢查和保養
??1. 1 檢查起重鏈條有無過量磨損 腐蝕 變形和外部損傷
??1. 2 檢查所有轉動件轉動是否靈活 緊固件不得松動
? ? ? ?1. 3 檢查吊鉤的磨損和變形 吊鉤應無裂紋 銳角 毛刺 腐蝕 翹曲和扭轉等有害缺陷
? ? ? ?1. 4 各傳動部件應定期加油脂潤滑 制動器的摩擦表面之間必須保持清潔 無油污 以保證制動性能可靠
? ? ? ?1. 5 起重鏈條使用時應經常涂敷潤滑油 不應粘上泥土等雜物 以免帶入起重鏈輪而沉積在凹處影響正常嚙合
? ? ? ?1. 6 使用完畢的手拉葫蘆 應存放在干燥場所 長期放置不用時應適當防護和妥善保管
? ??? ?2.?定期檢查和保養
??2. 1 檢查的時間間隔應按作業的頻繁程度和作業的環境來確定 但每年不得少于 1 次
? ? ? ?2. 2 必須由熟悉產品結構和性能的人員 按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拆卸檢查
? ? ? ?2. 3 經拆卸重新組裝后的手拉葫蘆 應按 JB/T 7334 中的規定進行動載性能試驗和制動性能試驗 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使用
六、主要零部件的報廢標準
? 主要零部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報廢
? ? ?1.?吊鉤
? ? 1.1?斷面磨損量超過名義尺寸的 10%
? ? 1.2?裂紋
? ? 1.3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
? ? 1.4鉤口尺寸變形增大超過名義尺寸的 15%
? ? 1.5扭轉變形超過 10°
? ? 2 .起重鏈條
? ? 2.1?鏈環直徑磨損超過名義尺寸的 10%
? ? 2.211 環節距伸長量超過 3% 單環節距伸長量超過 5%
? ? 2.3裂紋或其他有害缺陷
?3 齒輪
? ?3.1?齒厚磨損量超過名義尺寸的 10%
? ?3.2裂紋
? ?3.3斷齒
? ?4 .摩擦片磨損量超過名義尺寸的 25%
?5.鏈輪凹槽尺寸磨損增大 超過名義尺寸的 10%
? ?6.?軸與軸承間的間隙增大 超過名義尺寸的 15%
? ?7.?棘輪 棘爪和彈簧出現嚴重磨損或腐蝕